招标资讯
鲁东区域管理中心(青岛水务)液氧采购招标公告
(招标编号: GDSWGC-GZ-2024-0357 )
招标项目所在地区: 山东省青岛市
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为 鲁东区域管理中心(青岛水务)液氧采购,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,招标人为 光大水务(青岛)有限公司 ,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(深圳)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项目地点: 供货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6号麦岛污水处理厂内。
2.2项目规模: 液氧6个月估算用量:1200吨
2.3交货期限: 供货期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(日历日完成交货)。卖方应于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,根据买方通知的要求(包括但不限于交货时间、合同标的数量、交货地点等)将合同标的产品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交货。
2.4招标范围: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,采购液氧估算用量:1200吨,最终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。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(本次采购液氧药剂,主要质量技术指标应满足以下表格标准,技术规格:
序号 项目 指标
1 氧(O2)含量(体积分数)/10-2 ≥99.5
2 水(H2O) 无游离水
其余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《工业氧 GB/T 3863-2008》标准或以上标准及第五章供货范围及技术规范,并满足光大水务(青岛)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生产过程中药剂的供货、运输及卸货及招标人生产运行需求。
(2)中标人供货期间每批次货物须向招标人提供《出厂检验报告》,至少包含:氧、水指标检测数据。
(3)药剂供货期间物流运输的相关要求:(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)(3.1)资质要求:中标人自有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供货运输的运输单位、运输车辆及运输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相应规定的资质及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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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.2)运输人员、押运人员、装卸人员等作业人员的保险要求:
(3.2.1)若中标人为自有运输单位的情况,必须提供自有运输单位的运输人员、押运人员、装卸人员等在招标人现场覆盖范围内作业人员的保险证明,保险的险种及赔偿限额符合下列(3.2.3)四个方案的其中一项即可,赔偿限额不足的须由中标人购买补齐,保险类别应与作业类别相符。
(3.2.2)若中标人为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的情况,中标人须提供第三方运输单位的运输人
员、押运人员、装卸人员等在招标人现场覆盖范围内的作业人员保险证明,保险的险种及赔偿限额符合下列(3.2.3)四个方案的其中一项即可,赔偿限额不足的须由中标人购买补齐,保险类别应与作业类别相符。
(3.2.3)保险的险种及赔偿限额方案:
方案一:工伤保险+雇主责任险(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,医疗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元);
方案二:雇主责任险(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合计不低于 140万元,医疗费赔偿限额不低于 14万元);
方案三:雇主责任险+团体意外伤害保险(两个险种合计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合计不低于 140万元, 医疗费赔偿限额不低于 14 万元);
方案四:团体意外伤害保险(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140万元,医疗费赔偿限额不低于14万元)。
上述险种赔偿限额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,适时进行调整。入厂前,招标人项目公司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核查保险的购买情况。
(4)供货期间,招标人有权在发货前随时进行抽检取样工作,中标人须积极配合。
(5)本次招标采用首备式,按评委会推荐排名顺序签订2家供应商,首选单位(供货比例为100%)、备选单位(供货比例为0%)。
(6)本项目在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后,包含试用期2个月;试用期按照合同正式条款执行,并开展生产性实用试验,进一步评估药剂的质量、实用效果及性能指标,结合试用期期间生产工况开展使用效果综合评估,确认药剂单耗的合理性;具体实用性测试方案由招标人与卖方商定,测试结果由双方确认,卖方有异议,但无依据支持的,以招标人意见为准,报招标人总部运营管理部门备案。经招标人综合评估后,确定其试用是否合格。试用期合格,双方延续执行合同;若试用期不合格,必须报公司总部审批同意;试用期期间合同终止,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相应责任;选择备用供应商。
注: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,以招标文件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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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资质要求:
(1)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;
(2)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、能满足招标的运输、装卸、验收、检验、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;
(3)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(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)具有CMA标识的《第三方检验报告》;
(4)投标人如非生产制造商,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生产资格证明(营业执照等),同时还须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明(授权委托书或厂家与投标人的供应合同)。
(5)如投标单位不具有运输资质,须提供与具有相关资质运输单位的《运输协议或合同》、该运输单位《营业执照》、该运输单位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;如投标单位具有运输资质的可只提供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。
3.2 财务要求:
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,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,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。
3.3 业绩要求:
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,投标人至少具有三年内2个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业绩(合同扫描件),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(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、环保等强制性法规、标准的要求),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(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、环保等强制性法规、标准的要求)。
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:合同首页、供货范围、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,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。
3.4 信誉要求:
(1)未被"信用中国"网站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;
(2)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)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;
(3)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)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;
(4)未被国家税务总局(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chinatax/c101249/n2020011502/index.html)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;
(5)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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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,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。
(7)未被中国光大环境(集团)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;
(8)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。
3.5 其他要求:
(1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(2)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,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;
(3)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,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,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 2024年 9月27日 17时30分(北京时间,下同)前,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(https://zcpt.cebenvironment.com.cn)注册,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。
4.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,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,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准,售后不退。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,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。
4.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,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。
5. 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24年10月11日14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
5.2 递交方式: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,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,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。
5.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5.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,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。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的,责任自负。
5.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CA数字证书(电子签章)办理指南:https://zcpt.cebenvironment.com.cn/caHandle.htm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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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开标时间及地点
6.1 开标时间:2024年10月11日14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
6.2 开标地点: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(投标管家)线上开标(若有变化另行通知)。
6.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,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。开标结果通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;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,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。
7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http://bulletin.cebpubservice.com)、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(https://zcpt.cebenvironment.com.cn)上公开发布,其他媒介转发无效。
8. 监督邮箱及电话
cgts@cebenvironment.com.cn, 0755-839898179. 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 光大水务(青岛)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:光采招标(深圳)有限公司
地 址: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12楼
联 系 人:巩雨瑶
电 话:0755-83119960
电子邮件:gongyuyao@cebenvironment.com.cn10. 其他
10.1 招标文件、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,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(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)。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、变更公告、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,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及资料,5
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10.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/网站/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,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。
10.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:https://zcpt.cebenvironment.com.cn/cms/servicesCenter.html?service=1,投标技术支持热线:400-0809-508、400-0666-060。
10.4投标人应具备应急供货能力必须达到投标的"月保证供货量",并考虑必要的调峰能力以确保项目的需要。
10.5投标人对招标供货期限内标的物的报价,应充分考虑期限内价格波动的变化,对报价结果自行承担风险,在中标后如果因市场价格波动而中断供货、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将列入我公司黑名单/不合格供应商,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10.6本次招标与中标人以单价形式签订合同,供货数量以实际确认数量为准。
10.7供货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,日历日完成交货。
10.8招标人在定标前有权组织考察小组对中标候选人所提供投标信息、资料等内容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,如存在虚假等违规行为,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列入我公司不合格供应商/黑名单处理,同时扣除投标保证金。
10.9招标人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、评标期间,投标人需确保电脑具备可正常使用的视频音频功能。
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(项目负责人): (签字)
招标代理机构:光采招标(深圳)有限公司
2024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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